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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4 22:0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7-24       报名截止:2021-07-30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征兵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为我市保留高素质优秀人才,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大学生征兵优待安置有关政策规定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梅河口市户籍适龄青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服役期间由所在单位保留编制,服役期满后无特殊情况者按相关文件要求办理落编、聘用等手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1名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后续补充公告。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至24周岁(1997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6.自愿应征入伍。
(二)岗位条件
1.户籍条件:梅河口市户籍满一年以上;
2.性别:男性;
3.学历条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政保[2014]5号)文件执行;
5.身体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征[2015]1号)文件执行。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4.未取得所在机关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的在编在岗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入伍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0日24时
具备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录国防部“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
(二)征兵体检
时间:以市征兵办通知为准
市征兵办同市中心医院联合负责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征兵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政治考核。
(三)政治考核
时间:以市征兵办通知为准
市征兵办同市公安局联合负责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进行政审。体检合格高校毕业应征青年,按照乡镇街武装部通知,统一填写《政治考核表》,并进行入户走访、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初审。政审时所需提交的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体检、政治考核双合格人员,取得招聘考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报考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传真发送学历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小组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此项工作全过程。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在“全国征兵网”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后,经体检、政治考核合格人员中,符合学历要求的填写附件1:《2021年秋季梅河口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报名登记表》参加招聘考试。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由梅河口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待报名结束后由市人武部军事科另行发放。
如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人员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公示
1.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梅河口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梅河口市征兵办将拟聘用人员名单通知所在乡镇、街道,同步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前招聘岗位人数出现空缺的,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和征兵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本人自主选择落编单位,一经选择不得更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且符合征兵条件的,根据个人意愿,优先选择服务技术兵种部队和方向,由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按规定办理入伍手续,并协调相关部门与拟聘人员签订《2021年梅河口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退役安置协议书》(附件2)。
拟聘人员服义务兵役2年期间,招聘单位为其保留编制和岗位。
七、退役安置
拟聘人员服役期满退役后,持《2021年梅河口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退役安置协议书》到梅河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报到,由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梅河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中共梅河口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报到之日起3个月内为其办理落编上岗等手续。
以下情形不在落编上岗范围:
未服满义务兵役的;
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政纪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服役期间转为士官的;
服役期间考入军校或被选拔为军官的;
退役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安置政策的;
退役后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的;
因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改革调整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相关岗位不再适合上岗并无法调剂的。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http://www.mhk.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梅河口市人武部军事科
电话:0435-3204304
考务咨询电话
梅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电话:0435—4303045
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